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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房屋市政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3年2月22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造成多人失联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加大重大隐患整治力度,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3年2月23日,成都铁路局监管的中铁十二局成渝中线项目在建工地发生挡墙垮塌(位于沙坪坝区回龙坝镇),致5人死亡。市委书记袁家军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市长胡衡华作出批示,要求安全责任再强化、再落实。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全市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平安重庆建设大会等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23〕15号)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现就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市质量总站和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清醒认识当前经济复苏、投资放量增长背景下,统筹发展和安全所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艰巨挑战,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紧紧围绕“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的目标,强化部门监管履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深化重点整治,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集中措施,聚焦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惩戒,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总量,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和经济建设“开门红”切实做好保驾护航。 二、突出整治重点,立即开展建设施工安全大排查 当前,全市正值节后开复工安全管控关键时期,部分项目存在抢进度、赶工期现象,给安全生产管控带来一定压力和隐患。同时我市较多工程所处环境复杂,面临瓦斯、溶洞、深基坑、高边坡等不良地质施工环境,其技术难度、施工难度较高,安全管控和风险防范压力较大。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市质量总站和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坍塌、垮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持续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基础上,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3〕2号)《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渝建质安〔2023〕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通过项目全面自查自纠、监管部门重点全覆盖监督检查,立即开展建设施工安全大排查,市住房城乡建委也将持续结合“飞行检查”督导各区县、各项目隐患排查情况。 (一)强化高边坡、深基坑及围挡挡墙专项排查治理 一是立即逐项目对高边坡、深基坑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制定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要求落实现场施工管理,坚决做到按方案施工、按工序施工。对存在深基坑开挖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落实现场安全监测,监控施工作业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做好排水和支护、加固。对存在滑坡、坍塌威胁的施工工地现场、工人宿舍、临时办公场所等区域,定期进行监控量测,一旦发现风险不可控、不能确保安全的,立即采取措施撤离人员。 二是立即逐项目对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围挡、挡墙,特别是砖砌围挡、5m以上高大围挡、挡墙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发现开裂、沉降、倾斜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加固处置或者重新设置。 (二)强化其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号)以及《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渝建质安〔2022〕110号)等规定,健全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二是聚焦“两重大一突出”,强化起重吊装、模版支撑、深基坑、脚手架、隧道暗挖、钢结构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管理,“逐企业、逐项目”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三)强化施工现场常见违章行为整治 认真落实《防范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要点》(渝建质安〔2022〕103号)要求,以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易发高发事故为重点,依法依规加强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要特别强化预防高处坠落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工作方案》(渝建质安〔2022〕13号)等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并按方案交底执行,开展高处作业前的检查验收,确保防护措施到位。 (四)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整治 严格落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主体责任,抓好节后复工、新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强化实名制管理,开展劳务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劳务人员安全培训。深入推行一线从业人员“两单两卡”,明确岗位职责、操作规程、风险隐患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通过旁站检查、随机抽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强化指导一线从业人员规范作业,防止和减少违章操作现象。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是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的牵头单位,要立即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针对深基坑、高边坡及围挡挡墙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专项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时限要求:项目参建单位拉网式隐患排查工作应于3月1日前完成。建设单位牵头形成项目隐患排查开展情况送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备查。 (二)严格监管执法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要立即启动监管项目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深基坑、高边坡及围挡挡墙的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好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监理单位落实好“十不准”、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建设施工安全大排查工作开展不力,经检查仍然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依法严肃查处;并对责任单位资质开展重点核查,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资质。 时限要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应于3月10日前完成对所监管项目深基坑、高边坡及围挡挡墙专项检查工作,于3月24日前完成对所监管项目的全覆盖安全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2023年第3轮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监管项目和市管项目进行抽查督查。 时限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飞行检查”应于3月24日前完成。 (三)加强应急值守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市质量总站和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置各项规定。要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地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有专人24小时盯守,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照既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办法,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程序处理,确保科学施救,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要加强应急演练,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要加强事故灾害舆情监测、研判,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 (四)强化信息报送 市安管总站、市质量总站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组织行业专家,对区县和全市在建项目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督促指导全市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3月10日、3月24日前向市安管总站(联系人:余文江,电话:63612887,邮箱:277524272@qq.com)报送本地区深基坑、高边坡及围挡挡墙隐患排查整治和建设施工安全大排查情况,市安管总站会同质量总站汇总全市工作情况后于3月3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